关于进一步加强教职工因私出国(境)证件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3-26
各学院、各部门:
根据《皖西学院教职工因私出国(境)管理实施细则》(院发〔2021〕45号)等要求,为进一步加强教职工(不含处科级干部)因私出国(境)证件管理,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根据人员和证件管理要求,副高级以上登记备案人员因私出国(境)证件按照“及时上交,集中保管”的工作原则,须交所在单位登记汇总后,统一送人事处集中保管。其他非登记备案人员证件由所在单位负责管理。请各单位组织2024年5月6日以来新增持证(含因私护照、往来港澳通行证、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人员填写《皖西学院教职工因私出国(境)证件登记汇总表》(见附件1,以下简称汇总表)。
二、根据审批程序要求,教职工因私出国(境)须由本人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提前2周提交《皖西学院教职工因私出国(境)审批表》,办理相应审批手续。请各单位组织2024年5月6日以来因私出国(境)人员填写《皖西学院教职工因私出国(境)情况登记表》(见附件2,以下简称登记表)。
三、因私出国(境)管理报告工作是一项重要工作,请各学院(部门)及各有关人员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按要求做好相关提醒和材料收交工作。如有瞒报漏报情况,一经发现,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请各单位于3月28日前将汇总表、登记表纸质版和副高级以上人员证件一并送至明德楼813室,汇总表、登记表电子版发至人事处邮箱rsc@wxc.edu.cn。
联系人:李大波 联系电话:3305039
附件1:皖西学院教职工(不含处科级干部)因私出国(境)证件登记汇总表.xlsx
附件2:皖西学院教职工(不含处科级干部)因私出国(境)情况登记表.doc
人事处
2025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