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工作职责
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是贯彻执行党和国家人事工作方针、政策,制定并实施学校人事工作规划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人事工作的政策法规,建立健全学校人事管理制度;
2.负责师德师风建设和教师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3.负责学校人员招聘的组织协调工作;
4.负责人员接收、调动、退休、考核、奖惩、档案管理、人事调查、统计报表等人事管理工作;
5.负责各级专业技术职务、专业职务评审聘任和工人考工晋级工作;
6.负责新教职工岗前培训和教师资格认定的组织实施工作;
7.负责教师培训培养、在职进修、出国任教等选拔推荐、校内审批和管理服务工作;
8.负责教职工考勤、年度考核、评优及奖惩的组织实施工作;
9.负责学校教职工的薪酬管理、社会保障、福利兑现等工作;
10.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