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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年度教师师德考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1-03

各二级党组织,各学院、各部门:

为大力弘扬教育家精神,规范教师职业行为,健全师德建设长效机制,根据《皖西学院教师师德考核实施办法》(院党〔2024〕45 号)等文件精神,现就做好2024年度教师师德考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考核对象为全校在职教师,管理人员、专技辅助人员、工勤人员参照执行。

二、考核内容

师德考核具体考核教师在政治方向、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学校管理、社会活动、生活作风等方面遵循职业行为准则和规范的情况,内容涵盖坚定政治方向、自觉爱国守法、传播优秀文化、潜心教书育人、关心爱护学生、坚持言行雅正、遵守学术规范、秉持公正诚信、坚守廉洁自律、积极奉献社会等方面。工作中,应当坚持下列原则:

(一)坚持党的领导,落实党政同责;

(二)坚持以人为本,遵循教师发展特点;

(三)坚持公正公平公开,客观规范开展考核;

(四)坚持激励和约束并重,充分发挥师德考核导向作用;

(五)坚持过程评价与结果评价相结合,综合确定考核档次。

三、考核档次

师德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四个档次。

1.模范遵守师德规范,师德事迹突出,爱岗敬业,受到广泛赞誉,在学校能够发挥立德树人模范和表率作用的,师德考核可确定为优秀档次。

2.严格遵守师德规范,认真完成岗位工作,未发生师德失范行为,师德考核可确定为合格档次。

3.基本遵守师德规范,基本完成岗位工作,发生师德失范行为但未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师德考核应当确定为基本合格档次。

4.违背师德规范,未履行岗位职责,存在严重师德失范行为、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师德考核应当确定为不合格档次。

师德考核优秀档次人数,一般不超过应参加师德考核人员总数的35%。(优秀档次分配指标见附件1,处级干部考核指标由组织部进行计算。)

出现《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安徽省高等学校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皖西学院教师师德考核实施办法》中“负面清单”行为并被查实处理的,依据具体处理情况确定师德考核结果。

四、组织实施及考核程序

党委教师工作委员会统筹领导和组织师德考核工作。年度师德考核以平时考核为基础,原则上与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同步进行,由党委教师工作部牵头落实,参照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分工,由归口单位组织实施。其中,处级干部由党委组织部负责,一线专职辅导员及二级团委负责人由党委学工部负责,教师及其他教职工由各二级党组织具体组织实施。

师德考核采取个人自评与组织评定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具体考核程序为:

1.个人自评

被考核人对照考核内容和要求,对个人年度师德表现进行总结,并进行自我评价,填写《皖西学院教师师德考核登记表》(附件2,以下简称《登记表》)。

2.民主评议

在个人自评的基础上,采取同事互评、学生测评、归口单位考评等方式,全面评议被考核人的师德表现。根据评议及平时考核情况,归口单位提出考核初步意见和评定档次建议,并公示5个工作日。党员教师的考核结果要征求所在党支部意见,非党员教师的考核结果要征求所在教研室或所在部门党支部意见。被考核人对考核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向归口单位申请复核,归口单位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核意见。

考核结果公示无异议后,报送学校党委教师工作委员会。

3.综合评定

学校党委教师工作委员会审核归口单位上报的师德考核初步意见和考核档次,经集体研究提出师德考核结果并公示5个工作日。

4.结果反馈

归口单位将师德考核结果告知被考核人员并由被考核人在《登记表》签字确认。对被确定为基本合格、不合格的,应及时向教师说明理由,听取教师本人意见。

5.备案存档

师德考核结果公示无异议后,归口单位将《登记表》和《皖西学院2024年度教师师德考核结果汇总表》(附件3,以下简称《汇总表》)报党委教师工作部备案存档。

五、结果运用

师德考核结果记入教师个人档案,并运用于教师管理和职业发展全过程,作为年度考核、评奖评优、职务晋升、职称评定、岗位聘用、工资晋级、干部选任、项目申报等方面的第一标准,严格执行“一票否决制”。

师德考核被确定为优秀档次的,参与各类评先评优时,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师德考核未确定为优秀档次的,年度考核不得评定为优秀。

师德考核不合格的,年度考核应评定为不合格。

师德考核基本合格和不合格的,按规定取消评奖评优、职务晋升、职称评聘、干部选任以及人才项目、科研项目申报等方面资格。

六、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师德考核是教师考核的重要组成部分,关系到广大教师的切身利益,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部署,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对在师德考核工作中敷衍应付、徇私舞弊、推诿隐瞒,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将按规定严肃追责问责。

2.按时报送材料。2025年1月7日前将《登记表》《汇总表》报送归口单位:处级干部报送至党委组织部(《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zzb@wxc.edu.cn,《登记表》《汇总表》纸质版报送明德楼719室,联系人:张光健,3307155),一线专职辅导员及二级团委负责人报送至党委学工部(《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xsc@wxc.edu.cn,《登记表》《汇总表》纸质版报送逸夫楼2楼,联系人:姚佳佳,3307156),教师及其他教职工报送至各二级党组织。

3.考核结果备案。归口单位于2025年1月10日前将《登记表》《汇总表》统一汇总后报送至党委教师工作部备案(《登记表》电子版发送rsc@wxc.edu.cn,《登记表》《汇总表》纸质版明德楼817室,联系人:缪妙,3306082)。

附件:

1.2024年各单位专技主体岗和非专技主体岗师德考核优秀指标一览表.docx

2.皖西学院教师师德考核登记表.docx

3.皖西学院2024年度教师师德考核结果汇总表.xlsx

4.关于印发《皖西学院教师师德考核实施办法》的通知.pdf

 

 

 

     党委教师工作部

2025年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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