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年“双能型”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1-03
各学院(部):
为进一步推进地方应用型高水平大学建设,加快建设一支教育教学水平高、实践应用能力强的“双能型”教师队伍,根据《皖西学院“双能型”教师队伍建设实施办法》(院发〔2021〕30号)规定,现就2024年“双能型”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对象
认定对象为我校教育教学岗位上工作的教师(含专职辅导员,指导实验、实训、实习、设计等实践教学岗位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认定条件
(一)基本要求
1.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治学严谨,爱岗敬业;能以学生为本,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3.具有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具有良好的业务能力和身体素质,较好地履行现任职务岗位职责,任期内教学质量考核和年度考核均为合格(称职)及以上等次。
(二)认定标准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者,可认定为具备“双能型”教师资格。
1.在企事业单位挂职锻炼(参与生产、经营管理、技术指导等)累计满1年,且经挂职考核合格;或有企事业单位1年以上工作经历;或深入实践、实习基地的时间累计满1年。
2.主持五类及以上的产学研合作项目,取得一定的社会经济效益;或积极参加产学研合作,主持三类以上成果推广1项以上;或参加企事业单位的技术创新、管理创新等工作,取得三类科研奖励1项以上;或取得三类知识产权1项以上。
3.获得四类以上教学效果1项以上(不含“教学质量考核优秀”条款);或体育艺术类教师取得三类以上专业实践业绩。
4.取得高校教师系列以外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如会计、经济、农业、工程等系列),并在相关专业领域从事生产、研发、建设、服务、管理等一线实践工作累计满1年。
5.通过国家组织的各类执业资格考试,并取得执业资格证书(如律师、注册会计师、人力资源管理师等),同时在相关岗位工作累计满1年。
6.参加人社部门或有关培训机构组织的职业资格、职业技术鉴定、劳动技术等级以及专项实践技能等培训,并取得考试(培训)合格证书(如国家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员、职业指导师、程序员等),同时在相关岗位工作累计满1年。
三、认定程序
1.个人申报
符合“双能型”教师资格条件的教师,向所在教学单位提出申请,填写《皖西学院“双能型”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附件1),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二级单位审核推荐
二级单位对照认定条件对申报人员进行资格审核推荐,并填写《皖西学院“双能型”教师资格认定汇总表》(附件2),连同申报材料报送人事处。
3.审查认定与公示
学校成立“双能型”教师资格审查认定工作专家组,对各单位审核推荐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认定。学校对通过认定人员在校内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
4.学校审批
经公示无异议后,报校长办公会研究批准,并颁发“双能型”教师资格证书。
四、报送材料及要求
1.《皖西学院“双能型”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纸质版1份)及个人证明材料(企事业单位出具的证明、项目批文、各类证书复印件等);
2.《皖西学院“双能型”教师资格认定汇总表》(纸质版1份),电子版发至2827671500@qq.com邮箱;
3.请将以上纸质材料以学院(部)为单位于1月7日下午前交到人事处(明德楼815)。
联系人:江晓莉,电话:3306893。
人事处
2025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