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3年度新进人员定级与参考定级有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11-13
各学院、各部门:
根据有关规定,现就2023年度新进人员定级与参考定级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人员范围
1.凡2023年度新进的高校毕业生,试用期满符合条件均可申请。
2.2023年前进校但未定级的人员和来我校前曾参加工作的毕业生,其定级工作参照执行;人事代理人员参考执行。
3.专业技术人员初级职称初次认定工作(博士教师无需参加),和其他人员的转评初级工作,与定级工作一并进行。
二、考核鉴定
各单位对申请人的试用期考核是其转正定级的重要依据。考核不合格的,经所在单位研究,报学校批准,予以解聘。
专技主体岗位人员试用期后,结合个人申请及其教学科研情况,经所在教学单位党政联席会议研究,拟定其专技主体岗岗位类别。
三、材料提交
1.《高等学校毕业生转正定级审批表》(此表需A3双面打印,打印时标红的填表说明请删除)
2.《新参加工作(录用)人员转正定级工资审批表》(只需填写个人信息)
3.《初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表》(申请初定专业技术职务的按专业技术岗位性质填写,如教师岗填写“助教”,实验岗填写“助理实验师”,博士教师无需填写,此表需A3双面打印)
4.《2024年申请定级和参考定级人员信息汇总表》(表格中标黄部分不用填写)
四、有关要求
1.请各单位将上述材料连同初次转正定级人员的本科及以上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岗前培训合格证书的复印件报送人事处,以考代评取得初级资格的连同资格证书一并提交。
2.以上所有材料按序整理,以学院、部门为单位于2024年11月22日前报送,纸质版报送至明德楼817室,电子版发送至rsc@wxc.edu.cn,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缪妙,电话:3306082
人事处
2024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