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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度教师师德考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1-03

各二级党组织,各学院、各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规范我校教师履职履责行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根据《安徽省高校教师师德考核办法(试行)》(皖教工委〔2023〕12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现就做好2023年度教师师德考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考核对象为全校在职教师,管理人员、专技辅助人员、工勤人员参照执行。

二、考核内容

1.坚定政治方向。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不得在教育教学活动中及其他场合有损害党中央权威、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行。

2.自觉爱国守法。忠于祖国,忠于人民,恪守宪法原则,遵守法律法规,依法履行教师职责;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违背社会公序良俗。

3.传播优秀文化。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真善美,传递正能量;不得通过课堂、论坛、讲座、信息网络及其他渠道发表、转发错误观点,或编造散布虚假信息、不良信息。

4.潜心教书育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遵循教育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因材施教,教学相长;不得违反教学纪律,敷衍教学,或擅自从事影响教育教学本职工作的兼职兼薪行为。

5.关心爱护学生。严慈相济,诲人不倦,真心关爱学生,严格要求学生,做学生良师益友;不得要求学生从事与教学、科研、社会服务无关的事宜。

6.坚持言行雅正。为人师表,以身作则,举止文明,作风正派,自重自爱;不得与学生发生任何不正当关系,严禁任何形式的猥亵、性骚扰行为。

7.遵守学术规范。严谨治学,力戒浮躁,潜心问道,勇于探索,坚守学术良知,反对学术不端;不得抄袭剽窃、篡改侵吞他人学术成果,或滥用学术资源和学术影响。

8.秉持公平诚信。坚持原则,处事公道,光明磊落,为人正直;不得在招生、考试、推优、保研、就业及绩效考核、岗位聘用、职称评聘、评优评奖等工作中徇私舞弊、弄虚作假。

9.坚守廉洁自律。严于律己,清廉从教;不得索要、收受学生及家长财物,不得参加由学生及家长付费的宴请、旅游、娱乐休闲等活动,或利用家长资源谋取私利。

10.积极奉献社会。履行社会责任,贡献聪明才智,树立正确义利观;不得假公济私,擅自利用学校名义或校名、校徽、专利、场所等资源谋取个人利益。

三、考核档次

师德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四个档次。

1.模范遵守师德规范,师德事迹突出,爱岗敬业,受到广泛赞誉,在学校能够发挥立德树人模范和表率作用的,师德考核可确定为优秀档次。

2.严格遵守师德规范,认真完成岗位工作,未发生师德失范行为,师德考核可确定为合格档次。

3.基本遵守师德规范,基本完成岗位工作,发生师德失范行为但未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师德考核应当确定为基本合格档次。

4.违背师德规范,未履行岗位职责,存在严重师德失范行为、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师德考核应当确定为不合格档次。

师德考核优秀档次人数,一般不超过应参加师德考核人员总数的35%。优秀档次分配指标见附件1。

出现《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安徽省高等学校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中“负面清单”行为并被查实处理的,依据具体处理情况确定师德考核结果。

四、组织实施及考核程序

师德考核工作由学校师德建设工作领导组统一领导,党委教师工作部牵头落实。年度师德考核以平时考核为基础,原则上与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同步进行,参照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分工,处级干部师德考核由党委组织部负责组织,一线专职辅导员及二级团委负责人师德考核由党委学工部负责组织,教师及其他教职工师德考核由各二级党组织具体组织实施。

师德考核采取个人自评与组织评定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具体考核程序为:

1.个人自评

被考核人对照师德考核内容及要求,对个人师德师风进行自我评价以及师德表现进行总结,并填写《皖西学院2023年度师德考核登记表》(附件1,以下简称《登记表》)。

2.民主评议

在个人自评的基础上,先由所在党支部(非党员归属至所在教研室或所在部门党支部)根据其年度师德表现,全面评议被考核人的师德表现。根据评议及平时考核情况,归口单位提出考核初步意见和评定档次建议,并公示5个工作日。被考核人对考核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向归口单位申请复核,归口单位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核意见。

初步考核结果公示无异议后,报送学校师德建设工作领导组。

3.综合评定

学校师德建设工作领导组审核归口单位上报的师德考核初步意见和考核档次,经集体研究提出师德考核结果并公示5个工作日。

4.结果反馈

归口单位将师德考核结果告知被考核人员并由被考核人在《登记表》签字确认。对被确定为基本合格、不合格的,应及时向教师说明理由,听取教师本人意见。

5.上报备案

师德考核结果公示无异议后,归口单位将《登记表》和《皖西学院2023年度教师师德考核结果汇总表》(附件2,以下简称《汇总表》)报党委教师工作部备案。

五、结果运用

师德考核结果记入教师个人档案,并运用于教师管理和职业发展全过程,作为年度考核、评奖评优、职务晋升、职称评定、岗位聘用、工资晋级、干部选任、项目申报等方面的第一标准,严格执行“一票否决制”

师德考核被确定为优秀档次的,参与各类评先评优时,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师德考核未确定为优秀档次的,年度考核不得评定为优秀。

师德考核不合格的,年度考核应评定为不合格。

师德考核基本合格和不合格的,按规定取消评奖评优、职务晋升、职称评聘、干部选任以及人才项目、科研项目申报等方面资格。

六、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师德考核是教师考核的重要组成部分,关系到广大教师的切身利益,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部署,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对在师德考核工作中敷衍应付、徇私舞弊、推诿隐瞒,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学校将严肃追究相关负责人的责任。

2.按时报送材料。请在2024年1月9日前将《登记表》《汇总表》报送归口单位:处级干部报送至党委组织部(明德楼717室),一线专职辅导员及二级团委负责人报送至党委学工部(逸夫楼2楼),教师及其他教职工报送至各二级党组织。

3.考核结果备案。请归口单位于2024年1月17日前将《登记表》《汇总表》统一汇总后报送至党委教师工作部备案(明德楼817室)。

附件1:2023年各单位专技主体岗和非专技主体岗师德优秀指标一览表.docx

附件2:皖西学院教师师德考核登记表.docx

附件3:皖西学院2023年度教师师德考核结果汇总表.xlsx

附件4:中共安徽省委教育工委++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安徽省高校教师师德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pdf

 

                                                       党委教师工作部

   2024年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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