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8年度非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人员聘任及政工人员专业职务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1-07
各学院、各部门:
为做好2018年度非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人员聘任及政工人员专业职务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非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
(一)申报人员范围
依据《皖西学院非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人员聘任办法》(院发〔2015〕49号)文件规定,申报人员范围为:在科学研究、工程、卫生、文化、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档案、审计、会计、经济、统计系列等非教师系列专业技术岗位工作,获得高一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但暂未聘任到相应岗位的人员。
(二)岗位职数
2018年非教师系列职称聘任职数为:正高4个,副高4个,中级7个,初级9个。
(三)申报材料
1.填写存档材料《评审表》(一式2份);
2.《简明情况登记表》(一式2份);
3.皖西学院非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人员聘任申报情况汇总表(加盖单位公章);
4.支撑材料(装订成册):学历证书、任职资格证书、考试合格证明、继续教育证书、各类获奖证书,参加编写并出版的论著、论文,工作总结(需能反映本人学识与技术水平、业务能力)、书面聘任申请及本部门推荐意见,其它需要提供的有关证明材料。上述所有成果为聘任至现专业技术岗位以来的成果。
要求:1.申报材料须在基层单位公示不少于3天;2.请申报人自行准备档案袋,正面请贴上评审表封面。
二、政工人员专业职务评审工作
(一) 评审条件
1.政工专业职务评审标准条件按《安徽省高等学校党务政工系列专业技术职务推荐细则》《关于政工专业职务评定工作若干具体问题的处理意见》和学校研究意见执行。
2.申报人员的专业工作年限及任职年限,统一计算至2018年12月31日。研究成果发表时间计算的截止日期为2018年9月30日。
3.申报对象的学历、学位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中央组织部、人事部、教育部、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加强和规范干部学历、学位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厅字〔2002〕4号)和《中组部关于干部学历、学位检查清理实施意见的通知》(组厅字〔2002〕9号)等文件规定办理。
(二)岗位职数
2018年政工人员专业职务评审职数为:政工师10个,助理政工师34个。
(三)申报材料
1.申报人所在党总支推荐报告;
2.皖西学院政工人员专业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信息一览表(纸质版及电子版);
3.申报人诚信承诺书;
4.评审材料主卷;
5.评审材料副卷。
要求:1.申报材料须在基层单位公示不少于3天;2.请申报人自行准备档案袋,正面请贴上封面(主卷中表三)。
四、报送要求
请申报非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及政工师专业职务人员于2019年1月18日下午5:00前将所有申报材料报送至人事处(明德楼817室),电子版发送至281446801@qq.com邮箱,逾期不予受理。联系人:施明华,联系电话:3305071。
附件:2018年非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聘任表格.zip 2018年政工人员专业职务评审表格.zip
人事处
2019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