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遗属补助审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9-27
各有关人员:
根据上级相关文件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现对我校享受遗属生活困难补助人员开展年度审核,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审核对象
享受我校遗属生活困难补助人员
二、审核时间
每年9月27日至10月25日
三、审核地点:
人事处劳资科(明德楼817)
联系电话:0564-3305071
四、审核办法
1、填写《遗属生活困难补助审核表》;
2、遗属本人携带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人事处现场审核。若本人确因身体等原因不能现场确认的,可委托家属携带上述审核材料及享受遗属生活困难补助本人照片(照片要求:照片须是本人手持10月份报纸合影,且清晰显示报纸日期和本人五官)至人事处审核;
3、如果遗属超过16周岁且是在校学生的,还需提供所就读学校的学籍证明(内容包括:现所在学校、班级等,需盖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公章,注明联系人、联系电话);
4、经复查审核后,符合补助条件的,从11月起继续发放遗属生活困难补助;未经审核或审核未通过的,停发遗属生活困难补助。
皖西学院人事处
2017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