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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遗属补助审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9-27

各有关人员:

根据上级相关文件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现对我校享受遗属生活困难补助人员开展年度审核,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审核对象

享受我校遗属生活困难补助人员

二、审核时间

每年927日至1025

三、审核地点:

人事处劳资科(明德楼817

联系电话:0564-3305071

四、审核办法

1、填写《遗属生活困难补助审核表》;

2、遗属本人携带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人事处现场审核。若本人确因身体等原因不能现场确认的,可委托家属携带上述审核材料及享受遗属生活困难补助本人照片(照片要求:照片须是本人手持10月份报纸合影,且清晰显示报纸日期和本人五官)至人事处审核;

3、如果遗属超过16周岁且是在校学生的,还需提供所就读学校的学籍证明(内容包括:现所在学校、班级等,需盖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公章,注明联系人、联系电话);

4、经复查审核后,符合补助条件的,从11月起继续发放遗属生活困难补助;未经审核或审核未通过的,停发遗属生活困难补助。

  

皖西学院遗属生活困难补助审核表.doc

  

  

皖西学院人事处

2017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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