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4年度岗前培训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06-23
关于开展2014年度岗前培训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各部门:
根据省教育厅《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4年高校新进教师岗前培训工作的通知》(皖教秘人〔2014〕97号)和省高师中心安陪〔2014〕12号文件通知精神,现就我校2014年岗前培训工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2014年我校新补充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新教师及其他需要参加培训的人员。高等师范院校“教育学”学科门类本科学历以上毕业的教师参加岗前培训,其毕业证书记载有《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成绩的,可免修《高等教育学》和《高等教育心理学》课程。高等师范院校指独立设置的全日制普通师范大学、师范学院;“教育学”学科门类指教育学、心理学(本科及其以上)一级学科及所属专业。
二、培训内容
1、全脱产集中培训:主要开设《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修养》、《高等教育法规概论》、《高等学校教师教学科研方法论》以及教师教学ppt制作等课程。
2、校本培训:主要开设校情校史校规讲座,教学大纲编制、教学设计与教案编写、教学评价方法、教学实践、教研科研项目申报、文献检索以及微格教学训练、名师示范教学观摩等内容。
3、在线选修:安排教育部全国高校教师网络培训中心设置的《青年教师职业生涯规划与发展》、《高校新入职教师教学适应性培训》、《现代教育技术在高校教学中的应用》、《高校教学理念、教学方法与实践(文,理)》4门网络在线课程。
三、培训时间和地点
集中培训时间为2014年8月10日-8月25日,地点暂定在多媒体(二)。如有变更详见校园网通知公告。
详见附件1:皖西学院2014年岗前培训教学计划。
四、培训报名与费用
1、报名
报名地点:人事处师资科。报名时间:2014年7月1日-7月3日,逾期不再办理,请相关人员按时报名。
报名时每人须填写《2013年安徽省高校教师岗前培训报名表》,交两张二寸免冠彩色照片(背面铅笔楷书自己姓名)并缴费。补考教师需提交两张二寸彩色照片(背面铅笔楷书自己姓名)并付补考费30元每门。
2、费用
集中培训费每人200元由学校支付;教材费每套103.5元、考试及证书费每人140元、网络课程费每人200元都由教师自付。今年考试补考人员每门课程需交补考费30元。
五、培训考试与考核
高校新教师岗前培训成绩,继续实行结业考试与平时考核相结合的办法综合评定。结业考试成绩与平时考核成绩必须同时达到60分以上,方可认定合格。结业考试成绩通过全省统考确定,平时考核成绩由各培训单位根据《高校新教师岗前培训平时考核指标一览表》(见附件2)进行评定。
平时管理考核的具体方法如下:集中培训出勤率由《课堂签到表》得出;参训新教师的提交其它“5个1”作业(课程实施大纲1份,授课教案1份,教学PPT 1个,“微课教学”录像1个,教研或科研申报书1份)由各培训点成立专家组通过考评以百分制逐一得出,并按各自权重比例汇总成平时成绩。平时成绩不及格的新教师不得参加全省统考。对每位新教师提供的“5个1”作业,各培训点分类立卷建档备查,其中教学ppt、“微课教学”录像保存电子版,其它为纸质版。
六、相关规定
1、今年岗前培训的培训形式和内容,特别是平时考核和统一考试均有较大调整,请各单位重视并提前告知参训教师认真对待,做好准备,确保新教师按时参加岗前培训。
2、在新教师脱产集中培训期间,不得安排新教师教学工作,全力保障新教师安心参加培训。
3、新教师要严格遵守培训工作的有关规定,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培训任务。培训期间违反纪律和有关规定,影响恶劣的,由所在学校给予必要的处分。
详见附件3:安徽省高校新教师岗前培训若干规定。
附件1:皖西学院2014年岗前培训教学计划
附件2:高校新教师岗前培训平时考核指标一览表
附件3:安徽省高校新教师岗前培训若干规定
人事处
二○一四年六月十七日
附件1:
皖西学院2014年岗前培训教学计划 | ||
时 间 | 内 容 | |
| 上午 | 开班典礼/教学大纲、教案、教研或科研申报书 |
下午 | 科研方法论 | |
| 上午 | 科研方法论 |
下午 | 科研方法论 | |
| 上午 | 科研方法论 |
下午 | 高等教育心理学 | |
| 上午 | 高等教育学 |
下午 | 高等教育学 | |
| 上午 | 高等教育心理学 |
下午 | 高等教育心理学 | |
| 上午 | 高等教育学 |
下午 | 高等教育学 | |
| 上午 | 高等教育心理学 |
下午 | 高等教育心理学 | |
| 上午 | 高等教育学 |
下午 | 高等教育学 | |
| 上午 | 高等教育心理学 |
下午 | 高等教育心理学 | |
| 上午 | 高等教育学 |
下午 | 高等教育学 | |
| 上午 | 高等教育心理学 |
下午 | 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修养 | |
| 上午 | 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修养 |
下午 | 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修养 | |
| 上午 | 法律法规 |
下午 | 法律法规 | |
| 上午 | 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修养 |
下午 | 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修养 | |
| 上午 | 教师教学PPT制作 |
下午 | 微课教学 | |
| 上午 | 微课教学实践 |
下午 | 微课教学实践 | |
注:①上午8:00-12:00 下午:2:30-6:00 | ||
②培训地点:暂定多媒体(二) |
附件2:
《高校新教师岗前培训平时考核指标一览表》
考核指标 | 考核权重 |
培训出勤率 | 40% |
提交课程实施大纲1份 | 10% |
提交授课教案1份 | 10% |
提交教学PPT 1个 | 10% |
提交“微课教学”录像1个 | 20% |
提交教研或科研申报书1份 | 10% |
附件3:
安徽省高校新教师岗前培训若干规定
为了保证高校新教师参加岗前培训有一个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维护正常的培训管理秩序,顺利完成学习任务,取得优良成绩,特作如下规定:
一、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学校以及培训单位的规章制度,遵守社会公德和社会公共秩序。
二、文明礼貌,为人师表,进入教室应自觉遵守课室管理规定和相关制度,仪表端庄,衣着整齐,保持课室内卫生整洁,不得携带食物进入课室,不得在上课时扰乱课堂秩序。上课期间须将手机等通讯设备调至震动或静音。
三、尊重授课教师,服从授课教师管理,按照教学计划认真学习,在主讲教师及班主任指导下努力完成学习任务。
五、自觉参加考勤,按时上课、下课,不无故迟到、早退和旷课。凡下列情况者,将取消该门课程的考试资格,并须重修该门课程:
1. 请假时间累计超过该门课程时数三分之一;
2. 旷课半天以上(含半天);
3. 迟到、早退(20分钟内)累计达到3次;
4. 由他人冒名顶替上课。
六、在脱产集中培训期间,一律不得请事假,因故必须请假时,须符合以下条件并履行相关手续:
1. 因病不能坚持上课者,须开具县(区)级以上医院证明;
2. 因承担学校临时重要工作(时间和人员具有不可替代性)不能坚持上课者,须经原单位人事部门同意并开具加盖公章的证明(培训点学校由所在单位院长和书记签字批准);
3. 原则上不予请事假,确因突发性的、不及时处理后果较严重的、无法委托他人代为处理的个人事务等事由请假,须提供相关证明;
4. 请假须本人提前办理,将请假条及证明材料交给原学校人事处,经省高校师资培训中心批准后方可请假。
七、考试作弊者,取消该门课程考试成绩,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岗前培训考试;学员因故不能参加考试,经批准可以缓考一次;擅自缺考者,成绩以零分计,须重修缺考课程;考试不及格的课程,可以在下一次考试中补考,经补考仍不及格的,须重修该门课程。
八、进修学习结束,岗前培训成绩合格者,由安徽省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审核后,统一办理结业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