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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2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01-10

关于做好2012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各部门:

根据省人社厅《关于做好2012年度全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2410号)文件精神,现就我校2012年度考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的组织领导

成立学校考核领导小组。由王新华、张文兵同志任组长,包诗忠、李述芝、张穗萌、杨成升同志任副组长。成员包括孔敏、刘鑫、卢义忠、徐开忠、陈杰、周贤林、尹艺林、陈习中、王忠玲等同志。

各二级机构的年度考核工作,应成立由党政负责人、教职工代表参加的考核小组,全面负责本单位考核工作。

二、考核的范围和要求

考核对象为全校正式在册的专业技术人员、工勤人员以及处级以下管理人员。

其中,2012年属首次就业参加工作的人员,应参加年度考核,但只写评语,不确定等次。非首次就业的工作人员,进校工作不到半年的,不参加年度考核(可回原单位考核);进校工作超过半年的,应进行年度考核并确定等次(由原单位提供前期工作表现)。学校派出挂职锻炼、学习培训、执行其他任务的工作人员,除特殊规定外,一般由其对口工作单位提供工作表现情况,回校参加考核。病假(因公负伤除外)、事假、非学校派出外出学习累计超过半年的工作人员,不参加年度考核。

三、考核的内容和标准

()考核内容

考核的内容为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重点考核工作绩效,即考核履行岗位职责和完成所承担的工作任务情况。

德,是指遵纪守法情况以及在思想政治素质、职业道德、社会公德、个人品德等方面的表现,占20分。

能,是指履行岗位职责能力、专业技术技能以及管理水平、参加业务培训等情况,占25分。

勤,是指公益服务意识、工作责任心、勤奋敬业精神和工作态度等方面的情况,占10分。

绩,是指履行岗位职责情况,完成工作任务效率和所产生的社会、经济效益以及服务对象的满意程度,占35分。

廉,是指廉洁从业方面的表现,占10分。

()考核标准

考核的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次。各等次的基本标准如下:

1、优秀:

①遵纪守法,思想政治素质高,坚持改革创新,自觉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具有模范的职业道德和良好的社会公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

②履行岗位职责能力强,与岗位要求相应的专业技术技能或者管理水平高,积极参加业务培训;

③公益服务意识和工作责任心强,勤奋敬业,工作认真负责;

④全面履行岗位职责,高质量地完成工作任务,业绩显著,服务对象满意度高;

⑤在廉洁从业方面具有模范作用。

2、合格:

①遵纪守法,思想政治素质较高,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

②履行岗位职责能力较强,与岗位要求相应的专业技术技能或者管理水平较高,按时参加业务培训;

③公益服务意识和工作责任心较强,工作比较认真负责;

④能够履行岗位职责,较好地完成工作任务,富有成效,服务对象满意度较高;

⑤廉洁从业。

3、基本合格(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确定为基本合格等次):

①思想政治素质一般,或者在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方面存在明显不足;

②履行岗位职责能力较弱,与岗位要求相应的专业技术技能或者管理水平较低;

③公益服务意识和工作责任心一般,或者工作态度、工作作风方面存在明显不足;

④基本能够履行岗位职责,但完成工作的数量不足,质量和效率不高,或者在工作中有较大失误,或者服务对象满意度较低;

⑤基本做到廉洁从业,但某些方面存在不足。

4、不合格(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确定为不合格等次):

①思想政治素质较差,或者道德品质较差;

②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不能适应岗位要求;

③公益服务意识和工作责任心薄弱,或者工作态度、工作作风差;

④未能履行岗位职责,未能完成工作任务,或者在工作中因严重失误、失职,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社会影响;

⑤存在不廉洁问题,且情形较为严重。

四、优秀等次的比例核定

年度考核优秀等次人数,一般不超过二级机构总人数的15%。计算时小数部分小于0.7的可舍去或与其他部门合并核定。

对管理人员(教学单位管理人员包括教学秘书、行政秘书、团总支负责人、党委任命的其他科级干部)、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技能人员的优秀等次人数,学校在总体上按比例分开控制。各部门优秀指标及岗位分类控制数见附表1(不含处级干部),各单位报送“优秀”等次人员不符合岗位分类控制要求的,考核领导小组不予认定。

五、考核方式

1、坚持平时与年度考核相结合、定性与定量相结合、领导与群众相结合。

2、采用一级考核一级的方法。处级干部由学校统一考核;其他各类岗位人员在本单位内参加考核,由单位考核小组提出初步意见,书面上报人事处审核后,由学校考核领导小组研究确定考核等次。

3、被考核人员应认真进行个人年度工作总结,并填写《安徽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见附件,16开纸正反面出印,内容用黑色水笔填写或直接打印)。

4、拟定为“优秀”等次的人员,由学校统一公示;其他各等次人员,由各二级机构在本单位内公示。公示时间为5天。

六、考核的时间安排

1118前,学校研究、布置2012年度考核工作。

2310前,各二级机构完成本单位的考核工作,并提交被考核人员的《年度考核登记表》及其相关材料(附件3电子版发送rsc@wxc.edu.cn)

3318前,学校考核领导小组研究确定被考核人的等次,上报主管部门审核备案,并将考核结果反馈给被考核人。

七、考核相关事宜

1、受警告处分的当年,参加年度考核并确定等次,但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受记过、降聘或撤职处分期间,参加年度考核,只写评语,不定等次,在解除处分的当年及以后,其年度考核不受原处分影响。涉嫌违法违纪被立案调查尚未结案的,参加年度考核,不写评语,不定等次;结案后未给予处分的,按照规定补写评语、补定等次。对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年度考核的人员,经教育后仍拒绝参加的,其考核结果直接确定为不合格等次。

2、凡无故不参加年度考核的,年度考核被确定为基本合格、不合格等次的,受记过、降聘或撤职处分期间的,涉嫌违法违纪被立案调查尚未结案的,以及因首次就业而年度考核不确定等次的,薪级工资不予晋升、绩效工资按有关规定执行、本年度不计算为现聘岗位的任职年限。

3、未尽事宜,遵照省人社厅《关于做好2012年度全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2410号)文件执行。

 

附件

1、各部门优秀指标及岗位分类控制数

2、皖西学院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

3、皖西学院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结果呈报表

4、相关表格见人事处下载专区(2012年度考核)

 

 

二○一三年一月十日


附件1

各部门优秀指标及岗位分类控制数

单位名称

优秀指标

备注

应用数学学院

5

专技人员至少4

生物与制药工程学院

8

管理人员1名,专技人员至少5

信息工程学院

6

专技人员5

机械与电子工程学院(含校工厂)

9

专技人员至少6名,工勤人员至少1

资源环境与旅游管理学院

3

管理人员1

建筑与土木工程学院

7

专技人员6

政法学院

2

 

思政部

5

专技人员至少4

文化与传媒学院 (含皖西文化艺术中心)

5

专技人员4

外语学院

12

专技人员11

艺术学院

11

管理人员1名,专技人员至少9

经济与管理学院

7

专技人员6

材料与化工学院

5

专技人员至少4

体育学院

6

专技人员5

校产管理处

1

 

应用科技学院(含东区管委会)

2

 

基础实验中心

4

专技人员3

办公室

2

管理人员1

组织部+人事处

1

 

宣传部+监审处

1

 

教务处

2

 

科技处+学报

1

 

学生处

1

 

财务处

2

管理、专技各1

离退休处+工会

1

 

后勤管理处(含校医院)

3

管理、专技、工勤人员各1

保卫处

4

工勤人员3

继教院

1

 

应用文科综合实训中心

3

管理、专技、工勤人员各1

图书馆

5

专技人员至少4

团委

1

 

后勤总公司

11

工勤人员10

合计

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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