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进人员起薪
发布时间:2025-04-25
一、报到提交材料
(一)无工作经历的新进教职工:
1.各学习阶段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各一份;
2.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二)有工作经历的新进教职工:
1.各学习阶段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
2.各工作阶段的劳动合同和养老保险缴费明细(在编工作期间无需提交);
3.有博士后工作经历的需要提交博士后证书;
4.原单位解聘证明;
5.原单位工资关系转移介绍信或工资发放说明。
二、签订聘用合同。
签订一式三份聘用合同书。
三、起薪和定级
根据个人档案、本人提交的材料完成起薪和定级:
(一)起薪时间:以签订聘用合同时间为准,上半月报到的发放当月全部工资,下半月报到的发放当月一半工资。
(二)定级标准:
1.无工作经历的,执行初期工资
2.有工作经历的,岗位工资博士毕业生定中级十级、硕士毕业生定助理十二级,薪级工资按照实际工作年限计算(以人事档案、社保缴费明细和劳动合同等材料为准)。
(三)执行初期工资的新进教职工,参加新进教师岗前培训考试合格后,按照以上标准定级。
四、新进人员报批
根据人社厅入编批复和核岗批复,办理新进人员入工资库业务,入编时间以人社厅批复时间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