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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0年“双能型”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4-24

各学院(部):

为适应地方应用型高水平大学建设需要,加快建设一支教育教学水平高、实践应用能力强的“双能型”教师队伍,结合学校实际,决定开展2020年度“双能型”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对象

认定对象为我校教育教学岗位上工作的教师(含指导实验、实训、实习、设计等实践教学岗位的专业技术人员,名单主要以前期摸排统计为主)。

二、认定条件

教育教学考核合格,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认定为“双能型”教师:

1.在企事业单位集中从事与现专业相关的专业技术工作1年(参与生产、经营管理、技术指导等),或深入实践、实习基地的时间累计满2年,且经挂职单位与学校联合考核合格者。

2.主持四类及以上的产学研合作项目,取得良好的社会经济效益;或积极参加产学研合作,主持二类以上成果推广1项以上;或参加企事业单位的技术创新、管理创新等工作,取得地市级以上科研成果的主要负责人(以获奖证书为准,集体获奖项目应排前3名);或获国家发明专利(前5名)1项以上,或主持获得实用新型专利。

3.获得三类以上教学效果1项以上(不含“教学质量考核优秀”条款),或体育艺术类教师取得二类以上专业实践业绩。

4.参加国家组织的教师外系列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考试(评审),并取得国家承认的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如会计、经济、农业、工程等系列),并在相关专业领域的基层生产、建设、服务、管理等一线实践工作经历累计满1年。

5.通过国家组织的各类执业资格考试,并取得中级以上执业资格证书(如律师、注册会计师、人力资源管理师等),同时在相关岗位累计实际工作经历不少于1年。

6.由学校派出有计划地参加劳动人事部门或有关培训机构组织的职业资格、职业技术鉴定、劳动技术等级以及专项实践技能等培训,并取得考试(培训)合格证书(如国家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员、职业指导师、程序员、数控车床操作工等),同时在相关岗位累计实际工作经历不少于1年。

三、报送材料

所在单位盖章的纸质版《皖西学院“双能型”教师汇总统计表》(附件1)、《皖西学院“双能型”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附件2)和个人证明材料(企事业单位出具的证明、项目批文、各类证书复印件等)。

四、有关工作要求

1.请将以上纸质材料以学院(部)为单位于4月30日前交到人事处(明德楼806),学校以所交材料为依据开展“双能型”教师认定工作。

2.非教学单位人员按所在学科归口到学院(部)统计,专职辅导员在所在学院统计。

联系人:李大波,电话:3305074。

特此通知

  

附件1:皖西学院“双能型”教师汇总统计表.xlsx

附件2:皖西学院“双能型”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doc

  人事处  

2020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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