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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9年高层次人才科研启动经费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12-13

各学院、各部门:

根据《皖西学院高层次人才科研启动经费管理暂行办法》(院发〔2017〕135号)规定,现将我校2019年高层次人才科研启动经费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人员范围

皖西学院高层次人才是指院党〔2016〕6号文件规定的引进、培养和稳定三个类别的高层次人才。

二、申报方式

科研启动经费以科研项目方式运行,实行经费预算制管理,按照“总额控制、按需支持”的原则,申请人根据开展科研工作的实际需求及享受的科研启动费额度,提出科研启动经费申请及预算,并对经费使用的合理性、真实性和有效性承担责任。

三、申报程序

(一)个人申请。高层次人才填写《皖西学院高层次人才科研启动资金项目申请书》(附件1)一式四份。

(二)所在单位评审。学院(部)学术分委员会论证、评审,经学院(部)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在申请书盖章后交人事处。

(三)管理部门审核。人事处根据院党〔2016〕6号文件及2019年人才引进政策等规定的人才类型及其科研启动经费额度进行审核。

(四)校学术委员会职称评聘与师资建设委员会负责立项审核。

(五)校长办公会审定。

四、经费使用与项目实施

1.科研启动经费实行项目主持人负责制,具体使用按照《皖西学院科研经费管理暂行办法》(院发〔2016〕112号)相关规定执行。

2.科研启动经费立项后,人事处下达资助额度及资助年限(一般为三年)。资助年限内不能结项,项目主持人可向人事处申请延期1-2年,但资助年限最长不超过5年。

3.科研启动经费立项项目具体实施与管理按院发〔2017〕135号文件执行。

五、2016年前毕业博士经费申请及管理

1.2016年前毕业且已按院发〔2014〕22号文件享受部分科研启动费的博士,根据本人经费使用情况,可在原经费使用额度范围内提出2019年度经费使用申请,并填写《皖西学院高层次人才科研启动资金年度使用申请表》(附件2)报人事处审核。

2.为提高科研启动经费使用效率,对于2019年底个人账户科研启动经费仍有大量结余的将全部收回。

六、相关工作要求

请各单位组织学术分委员会对申报人情况进行认真论证、评审,并召开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推荐名单,各单位请于1219日前把申报人员相关申报材料报送至人事处师资科(明德楼815室)。

联系人:陈可东,电话:3306893,邮箱:rsc@wxc.edu.cn。

附件1:皖西学院高层次人才科研启动资金项目申请书(社会科学).doc

       皖西学院高层次人才科研启动资金项目申请书(自然科学).doc

附件2:皖西学院高层次人才科研启动资金年度使用申请表.doc


人事处  

2019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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