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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9年教师、实验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9-30

各学院、各部门:

根据省教育厅、省人社厅《安徽省高校教师职称评审权下放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教人〔2017〕3号)、《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度高校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皖教秘人〔2019〕49号)等文件精神,现就做好我校2019年教师、实验系列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评审范围

(一)高校教师系列:教授、副教授、讲师

(二)高校实验系列:高级实验师、实验师

二、评审指标

学校在安徽省人社厅核定的专业岗位结构比例和岗位限额内,实行总量控制。从学科、专业建设实际和发展目标出发,科学编制年度空余岗位职数使用计划,做到分年合理使用,促进学校可持续发展。

2019年教师、实验系列各级可用指标为:

1)教师系列:教授10个,副教授20个,讲师19个指标

2)实验系列:高级实验师 3个,实验师18个。

三、任职资格条件

1.学校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以《安徽省普通本科高等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条件》(皖教人〔2016〕1号)文件为依据,此外,根据皖教秘人〔2019〕49号精神,《安徽日报》等省级以上党报理论版重点文章可比照二类期刊对待;实验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条件以《安徽省高等学校实验技术人员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皖教人〔2010〕1号)文件为依据。

2.根据省教育厅转发省人社厅《关于调整安徽省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皖教秘人〔2017〕40号)文件精神,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资格时,不再把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作为必备条件。

四、评审程序及日程安排

(一)个人申报材料准备(即日起)

申报人根据任职资格条件和评审标准,填写有关表格(见附件),并按照要求提供本人任现职以来教学、科研等方面的成果和必要证件,确保材料的真实有效。

(二)成果鉴定(10月8日-10月18日)

1)教务处审核申报人的教学教研相关材料,并签署审核意见。

2)科技处审核申报人的科研相关材料,并签署审核意见。

3)人事处审核申报人的学历学位证书、年度考核情况、代表作鉴定及文字复制比情况及其他相关材料。

注:成果审核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逾期各相关部门不再进行审核。

(三)基层审核公示(10月19日-10月27日)

1.各学院(部)学术分委员会对申报人员的教学、科研和社会服务等学术水平情况进行评议;各级申报人员的教学测评和述职评议均在各学院(部)完成,教学测评应包含任职期间的学生评教结果,教授、副教授职务申报人员的述职报告还应报送到学校统一评议。

2.申报人所在学院(部)负责审核申报人提交的原始材料,并召开党政联席会议(主任办公会)对申报情况进行审议推荐。所有申报人材料及审核推荐情况在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

(四)材料受理与初审(10月28日-11月3日)

1.学院(部)将公示无异议的申报人材料(装订后)集中报送到人事处。在本学院(部)经公示无异议的结果报送后,不得更改,如有被取消情况,不再递补。

2.人事处对照申报条件,对申报人资格条件进行初步审核,并决定是否受理申报人的材料。

各学院(部)请于10月28日前统一将所有申报材料报送至人事处(不接受个人报送材料),逾期不再受理。

(五)学术委员会审议与公示(11月14日前)

校学术委员会职称评聘与师资建设委员会审议申报人员资格条件,研究破格和专题报告等申报人员业绩条件,给出相关决定,最终审议结果在校园网公示5个工作日。

(六)学校评审与公示(11月14日后)

1.学校成立专业技术职务评审专家委员会和若干学科(专业)评议组。学科(专业)评议组负责审阅本学科申报人的全部申报材料,必要时对送审论文进行鉴定,组织破格申报晋升高级职务的人员进行答辩,并通过集体讨论、票决形式形成初步意见,将申报人按照综合水平排名,向评审专家委员会推荐。

2.学校组织召开评审专家委员会会议,对学科(专业)评议组的推荐程序及结果进行充分审议,投票表决,赞成票数达到出席评委会委员人数的2/3以上,为评审拟通过人选。评审结果当场宣布,不得复议。

3.学校在校园网主页对拟通过人选名单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经校长办公会、党委会批准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五、有关问题的规定

(一)论文检索问题

所有参评的三类及以上论文(本科学报发表的论文除外),须提供具备国家一级科技查新资质单位出具的检索证明(省内具备资质的单位:中国科技大学图书馆、合肥工业大学教育部科技查新工作站(理工类)、安徽医科大学教育部科技查新工作站(医学类)、安徽省科技情报所)。

(二)EI论文收录问题

论文在2009年以前被EI收录的,仅认可有分类号和主题词的收录版;2009年以后被EI收录的论文,分为期刊论文(即检索系统判断为Document type: Journal article〈JA〉)和会议论文(即检索系统判断为Document type: Conference article〈CA〉)。EI收录的会议论文,暂按一类论文计入规定的数量进行申报,学校评审委员将对EI收录的会议论文的实际水平进行重点审查。

(三)代表作学术相似性检测问题

申报副高级(含)以上职务的,其代表作必须进行学术相似性检测,检测结果有效期2年,检测结果作为评审时重要参考。经检测,文字复制比超过(含)30%的,须由学校学术委员会进行鉴定,提出是否推荐的意见及理由。

(四)代表作同行专家鉴定问题

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须选送代表作(与相似性检测代表作一致)进行同行专家鉴定,鉴定结果有效期2年。代表作鉴定每年只送审一次,不得重复送审、重新送审,更不得更改送审结果,鉴定结果作为专家评审时衡量学术水平的重要参考。学校原则上只接受代表作同行专家鉴定意见为“基本达到”及以上结论的申请人材料。

(五)任职时间计算时限和业绩成果起止时限问题

1.任职时间计算到2019年12月31日;

2.业绩成果起止时间为受聘担任现职之日起至2019年10月31日止。

(六)评审答辩问题

对破格申报和专题报告形式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实行学校评审会现场答辩制度。答辩者通过PPT重点阐述本人破格申报或专题报告申报的充分理由,并现场回答评审专家的质疑,时间不超过10分钟。未按规定参加答辩者,视为放弃参评资格。

(七)省级教育教学研究项目问题

省级教育教学研究项目分别以《安徽省普通本科高等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条件(试行)》(皖教人〔2016〕1号)中教育教学研究项目分类表认定的二类教育教学研究项目为准。

(八)专职辅导员申报职称问题

专职辅导员申报专业技术职务,申报学科必须为“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对专职辅导员和从事思政专业课教学的教师,按同等比例评审推荐。在《评审表》“现从事何专业技术工作”栏目中须注明“专职辅导员”。专职辅导员申报职称指标单列。

(九)高级实验师转评副教授后申报教授问题

从实验系列高级实验师职称转评成高校教师系列副教授职称的,申报教授时其申报高级实验师的业绩成果不得超过1/3。

(十)代表作为通讯作者的问题

1.论文所署项目号是本人的且第一作者是项目组成员或第一作者是本人所指导的研究生。

2.多个通讯作者只认可排名最后的通讯作者。

(十一)非教学单位人员申报高级职称问题

非教学单位人员申报教师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须回到归口学院申报并计入该学院人员基数。

(十二)人事代理人员参加职称评审问题

1.符合任职资格条件的人事代理人员可申报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依据文件与其他人员相同;

2.人事代理人员各级指标按同级别申报人员比例单列(不占总指标)。

(十三)在读博士参加职称评审问题

经学校同意且满足皖教人〔2016〕1号第六章第二十八条(六)款规定的教学工作要求的在读博士人员,可申报相应专业技术职务,其中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须签订申报协议。

(十四)扶贫干部评职称问题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省财政厅、省人社厅《关于<安徽省选派帮扶干部管理办法>的通知》(皖组通字〔2017〕38号)精神,对在村期间表现优秀、实绩突出,符合条件的选派帮扶干部,优先评聘职称、晋升职务。

(十五)马克思主义学院老师评职称问题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新时代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改革创新的若干意见》精神,职称评审工作,单独设立马克思主义理论类别。

六、报送材料清单及要求

(一)通过单位审核推荐的申报人,均须提供以下材料。

1.《皖西学院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附件1)1份。A3纸双面打印,中缝粘贴,不得用订书机装订。

2.《皖西学院教师(实验技术人员)任职资格评审简明情况登记表》(附件2)1份。A3纸打印,并提供电子文档。

3.《皖西学院教师申报(转评)专业技术职务人员情况汇总表》(附件3)。提交纸质版(加盖单位党政公章)和电子版,该表由申报人所在单位汇总填写,并于10月28日前报送人事处。

4.《申报人诚信承诺书》(附件4)。

(二)其他申报评审材料分别按附件中申报高级、中级职称评审材料中《评审材料成册模板》及相关要求的材料清单报送并装订。

(三)所有要求填写学科、学科编号的表格仍继续按照《2016年高教系列任职资格申报学科分组及代码》填写。

(四)所有装订成册的复印件,均需提供原件到相关部门审核。

(五)自行准备档案袋,正面请贴上封面,侧面底部请贴上标签,注明“所在单位、姓名、申报职务、申报学科”。

七、评审费用

参照《关于调整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评审费收费标准的函》(皖价费〔2005〕72号),结合往年工作实际,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评审费按300元/人收取,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评审费按160元/人收取,破格及专题报告增加300元/人,多退少补。

八、相关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要规范申报推荐程序,在教学考核、学术评价等方面,充分发挥专家作用,坚持统一标准,做到一视同仁,确保条件面前人人平等;在推荐评审各环节,各单位要充分发挥群众监督作用,严禁搞形式、走过场;各单位、相关部门要严格审核、验证申报者提交的有关证书及教学、科研、论文等材料。申报人应签订《诚信承诺书》,同时复印件材料需由所在单位专人审核并加盖审核单位印章,保证材料的真实可信。对原始材料不真实,公示有异议且经调查问题属实的,各单位不得向学校推荐。同时,对弄虚作假、营私舞弊者,严格执行师德“一票否决制”,并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各单位和申报人要根据通知要求,做好统筹安排,在规定的时间内报送有关材料,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九、工作监督

2019年教师、实验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全程接受监督,评审工作期间,如有异议可向学校人事处或监察室(纪委办公室)反映。

人事处电话:0564-3306893  邮箱:rsc@wxc.edu.cn

监察室(纪委办公室)电话:0564-3306613  邮箱:jwi@wxc.edu.cn

附件:1.2019年申报高级职称附件材料.zip

      2.2019年申报中级职称附件材料.zip

  

  

皖西学院人事处

2019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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