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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11—2012学年度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08-29

 

关于评选2011—2012学年度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08-29  作者:
各学院、各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师德师风建设,激励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献身教育事业的积极性,学校决定在教师节期间完成2011-2012学年度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的评选表彰工作,现将有关评选表彰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及对象
1、优秀教师
从事教学、科研工作的教师,专职辅导员均可参加评选。
2、优秀教育工作者
在党政管理(含专职辅导员)和工勤岗位上工作的教职工均可参加评选。
二、评选业务条件
评选条件除需满足《皖西学院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暂行办法》(院发〔2002〕132号)文件精神外,还需达到下列业务条件:
1、优秀教师
1)教学科研人员能完成学校或各学院(中心)规定的岗位工作量;教学水平高,教学效果好,本学年度教学质量考核学生网上评教中,得分排序不低于前20%;在教书育人和科学研究方面有较突出的表现。
2)专职辅导员要热爱本职工作,有高度的责任感和强烈的事业心,服从领导,办事公道,坚持原则,在师生中有较高的威信;工作积极主动,认真负责,努力探索新形势下学生工作的新方法与新途径,具有开拓创新能力,能够深入学生当中扎实有效地做好学生思想政治工作,成绩突出;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努力做好安全稳定工作,出色地完成学校各级组织部署的各项工作任务。
2、优秀教育工作者
1)党政管理人员工作勤恳,服务热情,作风踏实,廉洁奉公,能坚持原则,懂业务,会管理,改革创新意识强,工作成绩突出。
2)专业技术人员工作认真负责,吃苦耐劳,勤奋实干。能努力学习和刻苦钻研专业技术,工作中不断开拓创新,业务能力强,技术水平高,在教学、科研和为教职工服务方面成绩突出。
3)工勤人员热爱本职工作,服务意识、工作责任心强,努力学习掌握岗位技术,完成本职工作成绩突出。
三、名额分配情况
1、优秀教师各教学单位按可参选人数的5%推荐;优秀教育工作者图书馆推荐2人,后勤服务总公司推荐3人,其他各单位限推荐1人,学校汇总后按可参选人数的4%,遴选15人。具体推荐名额见附表1。
2、2011-2012学年度退二线管理人员仍归属原单位评选,行政、党群党总支书记按支部所在部门评选,其他人员按组织人事关系归属单位评选。
四、几点要求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认真向广大教职员工宣传评选条件和有关规定,充分发扬民主,听取各方面的意见。要通过评优工作促进我校教职工队伍建设,深化师德师风建设,积极推进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工作,动员全校教职工为学校的改革建设和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
2、评优工作要坚持实事求是、好中选优、宁缺毋滥的原则,严格评审,认真把关。着重考虑在教学一线的普通教师和基层德育、教育工作者。
3、2012年9月5日前,各单位完成推荐评选、材料审核并将相关材料(附表2.皖西学院校内表彰候选人推荐表)报人事处,同时电子材料发送至ahlml@wxc.edu.cn;9月6日,有关职能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公示;9月7-10日,学校研究决定表彰人员。
 
二〇一二年八月二十七日
 
 
附表1:
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推荐名额分配一览表
 
单位名称
优秀
教师
优秀教育
工作者
单位名称
优秀
教师
优秀教育
工作者
办公室
 
1
应数学院
2
1
组织部
 
1
生药学院
3
1
宣传部
 
1
信工学院
2
1
监审处
 
1
机电学院
3
1
教务处
 
1
环旅学院
1
1
科技处
 
1
建土学院
2
1
人事处
 
1
政法学院
1
1
学生处
 
1
文传学院(含皖西文化艺术中心)
2
1
财务处
 
1
外语学院
4
1
校产管理处
 
1
艺术学院
4
1
后勤管理处
 
1
经管学院
2
1
保卫处
 
1
材化学院
2
1
离退休处
 
1
体育学院
2
1
东区管委会
 
1
继教院
 
1
图书馆
 
2
学报编辑部
 
1
工会
 
1
文科综合实训中心
 
1
团委
 
1
基础实验中心
1
1
后勤总公司
 
3
思政理论课教学部
2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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