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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2年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05-31

各学院、各部门: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2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教资[2012]5号)精神,为做好本年度我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现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定标准

高校教师资格认定标准仍按《教师资格条例》、《安徽省教师资格制度实施细则》执行。

二、申请对象

近三年来承担一年以上由学校教务部门下达教学任务的正式在岗工作人员(包括实验、实训实践教学人员等)。

三、申请者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一)思想品德条件

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经申请人所在高校思想品德鉴定合格。

(二)学历条件

具备《教师法》规定的国民教育系列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三)教育教学能力条件

1、身体条件

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并按照《安徽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表》规定的体检项目,经学校统一组织,在当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二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并合格。

2、普通话水平

普通话水平应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以上标准。

具有副教授以上教师职务或具有博士学位者,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可免于普通话水平测试。

3、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

具备承担教育教学工作所必须的基本素质和能力。

除具有副教授以上教师职务或具有博士学位者外,其他人员(不论是否师范教育类)均须按照《安徽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办法与标准》接受测试并达到合格标准。测试工作在人事处组织下,由各二级学院(中心)具体实施,每个学科组须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的3名以上专家组成,并将专家组组长及专家名单和测试时间报人事处师资科备案。

具有副教授以上教师职务或具有博士学位者,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其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免于测试。

在任教一年过程中通过学校教务处组织的学生测评的,其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免于测试。

4、教育学、心理学方面的知识要求

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生,须取得《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合格证书》或高等教育学和高等教育心理学考试合格成绩(具有副教授以上教师职务或具有博士学位者除外)。

四、申请程序及方式

(一)第一阶段:610日前,申请人网上报名

符合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的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填写个人信息,逾期不予补报。

(二)第二阶段:611-15日,现场确认

申请人将申报材料提交人事处审核,进行现场确认,未按规定时间进行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申请。现场确认时需携带以下材料。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二份(在网上申报的页面下载,双面打印,严格按填表说明填写);

2、《思想品德鉴定表》一份(在网上申报的页面下载,由本人填写,所在二级学院党总支鉴定并加盖公章);

3、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5、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二级乙等及以上)原件和复印件;

6、高校教师岗前培训合格证书原件(到人事处领取)和复印件,或由省高师培训中心出具的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合格成绩单;

7、由教务处出具的近3年以来承担一年以上教学任务的任课通知书原件和复印件;

8、教务处提供并盖章的任教一年中学校组织的学生测评合格结果表(没有测评的,须进行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

9、交与网络填报电子照片相同的小二寸免冠半身彩色照片2张。

(三)第三阶段:65-25日,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体检及材料公示

人事处根据审查结果,对未提供有效学生测评合格结果表的申请人,各教学单位按照要求负责组织开展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的测试,并于在615前将汇总表及专家评分表交人事处。对所有申请人员进行体检,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在人事处网站通知,请申请人随时关注网上通知。(相关测评表格在人事处网站自行下载;体检表正反两面打印,贴本人照片)。

(四)第四阶段:622-7月3,专家审查及上报

学校召开教师资格认定专家审查委员会,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审查通过报教育厅核准。

五、有关要求

申请人务必按照既定的时间及时完成各项程序,以免系统关闭造成不能申报的局面。各学院(中心)务必认真组织,规范操作,严格把关,切实做好今年教师资格认定的各项工作。

附件:高校教师资格申请人员网上报名注意事项

                             2012年5月31

附件

高校教师资格申请人员网上报名注意事项

 

1、申请人员网上填报个人信息

1)申请人员登录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从“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进入,先进行注册,务必仔细阅读注意事项并按照网站提示填写个人信息。

注意:①“选择资格种类和认定机构”的项目应按照如下要求填写:资格种类: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省份:安徽省;认定机构:安徽省教育厅;任教学科:辅导员系列选择“法学—政治学类—思想政治教育”进行确认,专任教师按所授学科进行区分选择;②选择“确认点”时,我校申请人员请务必选择“皖西学院””;③务必牢记个人设置的系统登录密码,工作单位一栏务必填写工作院校全称。

2)仔细核对所填报的信息。

3)确认无误后提交个人信息。

4)提交成功后,系统将返回此次报名生成的报名号。请申请人员牢记报名时所填写的报名号和密码,这些信息是修改报名信息以及信息确认时的必要查询条件。

2、现场信息确认

申请人将申报材料提交人事处审核,并对网络填报信息进行现场确认。信息经过确认并保存后将无法更改。未按规定时间到现场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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