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安徽省高等学校实验技术人员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皖教人[2010]1号)文件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0-03-24
各单位:
接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文件通知,2010年起高校实验技术人员专业
技术资格条件开始执行新标准,现将《安徽省高等学校实验技术人员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
行)》(皖教人[2010]1号)文件转发你们,请遵照执行。请认真组织学习,领会精神。
二○一○年三月二十四日
实验技术人员专业技术资格条件.pdf